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和学生工作处合署办公,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双重领导下接受学生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指导,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学生公寓管理、招生和就业工作,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全面管理学校学生事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校学生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做好贯彻执行的检查督促工作。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申报、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好招生工作,及时做好学生档案整理、管理和接转工作。
四、做好各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毕业生使用情况的跟踪调查工作。
五、做好每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审定和奖励工作。负责学生综合考评、各类奖学金的审定、管理工作和学生补助金的审批、发放工作;
六、研究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及时准确地做好违纪学生的处分、处理和教育工作;协同各系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和特殊事故的处理。
七、指导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搞好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工作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考核工作。
八、积极与银行协调,组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负责各类助学金的审定和发放工作;指导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九、做好学生住宿管理、公寓值班管理和卫生管理及其它协调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做好校园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一、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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